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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明

陈浩明(英语:Chan Ho Ming,1988年-)前九巴兼职车长。涉及大埔公路双层巴士翻侧事故,被控误杀罪罪成,现正服刑中。

陈浩明在12岁时确诊阿氏保加症,曾在影楼工作。他于2014年1月入职九巴,隶属沙田车厂,原为全职车长,2017年9月转为兼职车长。他平日任职贸易公司,假日(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才于九巴兼职,并无固定驾驶路线,但大多会驾驶49X线。

陈浩明在加入九巴后首年已涉及一宗交通意外。2014年8月2日凌晨,肇事车长驾驶一部丹尼士三叉戟12米双层空调巴士(车队编号:ATR83,车牌号码:HY5883)行走46X线往显径方向的末班车,驶至葵芳站公共运输交汇处时因转弯车速太快而导致车辆失控,撞毁路边铁栏及一条石柱,造成一名途人及一名乘客受伤,涉事巴士左边车头损毁。九巴其后承认该车长曾牵涉上述交通意外,有定罪纪录,被警方控告不小心驾驶后罪名成立,被罚款900元及扣分。但当年九巴检视意外经过后,认为肇事车长仍可继续执行车长职务。

陈浩明自称巴士迷,收藏有一辆已退役的九巴富豪奥林比安非空调巴士,并活跃于多个网上巴士迷群组;事后陈已删去其Facebook账户,及退出多个巴士迷及九巴车长WhatsApp群组。

有目击者声称陈浩明因不忿乘客斥责而刻意高速驾驶,其心理质素遂成同事热议的话题。沙田车厂资深车长称陈浩明在该厂工作接近一年后,仍无法与其他同事熟络。另有车长形容肇事车长是一名情绪化的人士,连候车乘客未有扬手示意及下车忘记按下车钟等琐碎事情也会致电同事倾诉,且每隔两至三个月便跟他讨论所涉及的轻微交通意外。

陈浩明事后被控告19项误杀罪和19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到2020年7月7日,法官李素兰在听取求情后,判被告陈浩明有期徒刑14年,剥夺驾驶执照终身,其收藏的退役巴士亦已遭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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