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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Tun)是马来西亚联邦荣誉制度的一种称号,乃是第一等护国有功勋章(SMN)和第一等王冠效忠勋章(SSM)佩戴者的头衔,是由最高元首册封的象征式终身荣誉身份,受封者多为首相、首相夫人、部长、大法官、州元首等重要人物(如马哈蒂尔·穆罕默德),数量限制是50人(“SMN”和“SSM”各25人)。在古时候,“敦”是对王族或贵族男性的尊称,与“Tuan”有渊源,地位可与王子平起平坐。

“敦”的配偶(元配)称为“杜潘”(Toh Puan),如马华公会第六任总会长林良实妻子杜潘王维娜,与第一等吉打王冠勋章(SPMK)佩戴者的配偶称号相同;同时,与森美兰的“酋长夫人”及登嘉楼的“督潘”(两者同为“To' Puan”)的发音接近。在正式的社交礼节中,女性必须“从夫姓”才能冠上有关的称号,除非她的称号是来自于最高元首的册封,而不是延伸自丈夫的权利。由于马来西亚的《国民登记法令》并不强制女性在婚后冠上夫姓(除了所有的华人、少数的印度人和少数的马来贵族外,大多数的马来人、印度人和土著并没有传统姓氏),所以这项细节常常被忽略,或没有严格的遵守。

在理论上,“女敦”的丈夫除非有得到最高元首的册封,否则的话,并没有任何的称号。但是,“敦”的受封者以男性居多,受封为“敦”的女性较少,最近被册封为“敦”的女性包括敦珍·阿卜杜拉、敦恩顿·玛末(追赠)和敦茜蒂哈斯玛,她们的丈夫都被册封为“敦”,且等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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