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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国旗

乌兹别克斯坦国旗(乌兹别克语:Oʻzbekiston davlat bayrogʻi,俄语: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флаг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由三条分别为蓝色、白色和绿色的横条组成,并以两条薄红褐色条纹分隔,国旗的左上角有象征伊斯兰教信仰的新月和12颗五角星组合图案。

该旗于1991年11月18日起取代乌兹别克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并自此成为该国的官方旗帜。

在作为苏联加盟共和国期间,乌兹别克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多次变更旗帜图案,并最终在1952年启用了一面以苏联国旗为基础加以修改的旗帜。乌兹别克斯坦在1991年9月1日(即苏联解体前约3个月)宣布主权独立,并在随后面向全国举行了一次新国旗设计比赛以征集新国旗图案。截至1991年10月底,该比赛共收到了超过200张设计图,经过乌兹别克斯坦最高苏维埃特别会议的再次拣选后,获选的新国旗图案设计最终在1991年11月6日选定,并于同年11月18日正式启用,乌兹别克斯坦也随之成为中亚第一个使用新款国旗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

乌兹别克斯坦国旗各色中,白色代表着圣洁及和平;而蓝色除了象征天空和水,也间接提及曾在14世纪统治乌兹别克斯坦的帖木儿之旗帜。此外,绿色乌国政府官方的解释为代表大自然及肥沃的土地,该颜色也同时象征着伊斯兰教信仰;而两条薄红褐色条纹则表示每个人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在旗帜左上角的伊斯兰新月不但代表着乌兹别克斯坦的“再生”并成为一个“独立”国家,也象征占88%乌兹别克斯坦人口所信仰的伊斯兰教。新月右边有分为三行排列,共计12颗的白色五角星(第一行三颗、第二行四颗、第三行五颗)则代表伊斯兰历的12个月份,以及黄道带上的12个星座。

2010年12月27日,时任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伊斯兰·卡里莫夫签署了一份关于加强保护该国标志(包括国旗及国徽)的法律修正案。该修正案不但禁止乌兹别克斯坦国旗在宣传和商业(包含广告和文件)上使用,亦不允许任何与该国政府没有关联的组织采用与国家象征相似的标志。

乌兹别克斯坦国旗(宪法版本)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旗帜

乌兹别克斯坦军旗
(拉丁字母版本)

乌兹别克斯坦军旗
(西里尔字母版本)

卡拉卡尔帕克斯坦自治共和国

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
1991

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
1953-1991

卡拉卡尔帕克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

乌兹别克斯坦空军旗

乌兹别克斯坦海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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