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网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可以豁免吗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不可以豁免。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将转让事由通知债务人,通知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产生无需债务人同意。如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拘束力,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如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履行行为无效,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但通知义务并非是债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论债务人是否同意转让,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权转让已经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债权转让债权人不履行通知义务?法院通知视为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通知到达生效法律规定?免责的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是什么意思?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人?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底部广告位PC端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底部广告位手机端

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