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网

你有什么好的故事跟大家分享一下吗写一写

网友提问:

你有什么原创的好故事值得分享?

优质回答:

原创寓言故事

猫头鹰和它的主人

从前,遥远的山林里住着一个勤劳勇敢的汉子,以狩猎和耕作为生。他喜欢养鸟,养了各种各样的鸟。

在他养的鸟中,最受宠爱的是苍鹰、画眉和百灵。每当狩猎之际,苍鹰总是首当其冲,为他捕获很多猎物。狩猎归来,画眉和百灵抖翅颉顽,唱起悠美的赞歌。主人把鲜美的肉食与苍鹰共享;用鸡蛋和绿豆制成精美的食物饲喂画眉和百灵。

在他养的鸟中,最受冷落的是猫头鹰。猫头鹰其貌不扬,毛茸茸的耳朵像猫耳朵;弯钩钩的嘴巴像是鼻子。猫头鹰习性怪异,百鸟欢歌的清晨,它躲在角落里打瞌睡;万籁俱寂的夜晚,它四处神游。猫头鹰的笑声瘆人,冷冷的令人毛骨悚然。

一个秋天,苞米干须,高粱晒米,谷穗低头,大豆摇铃,瓜果欲熟,丰收在望。可是主人巡田回来后却愁眉不展,唉声叹气。画眉和百灵忙问原由,主人告诉大家,鼠患成灾,这样下去,收成难保。画眉、百灵听后,唱起歌来安慰主人:主人主人不用愁,我的歌声能解忧,田鼠鼹鼠全死尽,今年一定大丰收。主人叹了口气,摇摇头说,田鼠是唱不死的。画眉和百灵讪讪地走开了。小小鼠辈,不足掛齿!”苍鹰大喝一声,昂首挺胸,端着双翅,大步走到主人面前:让我收拾这些贼鼠吧!”几天后,苍鹰垂头丧气,搭拉着双翅,蹒跚走到主人面前:主人,这些贼鼠昼伏夜出,我无能为力呀!”这时猫头鹰翻了翻眼珠,走到主人面前请缨:主人,让我杀灭这些贼鼠吧!”主人将信疑地看着猫头鹰,答应了它的要求。

夜色中,猫头鹰轻捷地扇动着翅膀,机警地转动着双目,搜寻着贼鼠多踪迹,忽而蓦地射向地面……

丰收了,粮食满囤,瓜果成堆,蔬菜满窖。丰收庆功会上,主人让猫头鹰坐在自己身边,拍拍猫头鹰的肩膀,充^满欠意的说道:以前我只看到你的缺点,没想到你有这么大本领,你救了满田的庄稼,立了头功。听到主人的赞扬,猫头鹰激动得热泪盈眶。从此,它夜以继日,忠实地守护着粮田。

其他网友回答

民间武师,快跤李四爷,一个仗义低调的小老头儿,一段真实的故事:

我们公司的传达室,有俩能人儿,一个是棋王老盖儿,一个是李四爷。

老盖儿的棋术全公司是无人能比,只有工会主席老孟用瞒天过海的招法连蒙带唬的,能赖着赢几盘,被老盖儿揭穿以后也不灵了。

李四爷看外表不像个有绝活的人,干巴瘦,个子又不高的个小老头儿,还带着一副高度近视镜,像俩玻璃瓶子底儿似的。平日里手里捧着个大白搪瓷茶缸子,悠闲地坐在传达室,很少出屋。

李四爷露出真容是因为公司发生了一件事情,那是个夏天的上午,九点多钟。一个小伙子到传达室说要找运输科的一位姑娘秀琴,我们公司是不许生人进的,李四爷就给运输科打了个电话叫秀琴姑娘出来有人找她。

秀琴姑娘看见这个小伙子就一脸嫌弃的说:你咋找到单位来了,有啥事儿门口说。

李四爷饱经世故,感觉俩人不对付,就从传达室的小窗户里盯着俩人。夏天窗户是开着的,听得见俩人说的啥。

一开始小伙子低三下四求着秀琴,接着就吵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大,李四爷听着俩人以前是对象关系,处了一段姑娘感觉小伙子脾气不好就想结束这关系,小伙子赖着不放手。

吵得声音大了,就有了围观的,可也不好劝架,不知道俩人关系到了哪一步呀。

哪知道这吵架变成了打架,小伙子说不过秀琴就动了手,抬手就打了秀琴一巴掌,秀琴扭头就往公司院子里跑,小伙子紧追进来,嘴里喊着:今天咱俩都别活了,顺手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了一把水果刀。

这时李四爷已经走出了传达室,把秀琴让进传达室,自己就挡在了门口,两条腿前后分开,双手半握,手心向外,举得与肩膀一齐。小伙子子右手举刀,左手就要推开李四爷。

就见李四爷举起的左手闪电般抓住了小伙子持刀的右手腕子,右手直奔小伙子的右臂肘弯,大拇指就掐住了小伙子的肘窝儿,同时左脚也上步,勾住了小伙子的右脚跟,随后右腿上步,右肘猛地顶向了小伙子的前胸。

我说的啰嗦,李四爷这一串动作是一瞬间完成的,小伙子没明白咋回事就失去重心身子向后倒,持刀的右臂就不由自主的伸直了,只见李四爷向右转身,左臂略抬起就夹住了小伙子的右臂,这叫大缠。下伙子脸贴地就趴在了地上,再想翻身是万万不能了,一条胳膊被李四爷给缠住了,刀也被四爷夺去了。

李四爷制住小伙子,慢条斯理的说:你小子学白上了,你爹妈白养你了,搞对象是两厢情愿的事儿,你杀人犯法知道不。

李四爷说完,小伙子连挣扎的力气都没了,像一摊泥趴在地上不动了。

这时保卫科的人听到消息也赶到了,两个保卫干事把小伙子扭着胳膊带走了。

院子里人都围满了,看到李四爷出招儿的向来晚没看见的绘声绘色的描述李四爷的身手,一脸的兴奋,比看了一场香港武打片儿还过瘾。

李四爷还是慢慢悠悠回到传达室,捧起他的大白搪瓷茶缸子,喝茶去了。

李四爷为了救人露出了真本事,一个不起眼的小老头儿就成了全公司关注的焦点人物,那时没有人肉搜索,可是架不住一千多人到处打听呀,打听来打听去,一传十十传百,李四爷的身份就有了眉目。

原来李四爷小时候家境贫寒,在跤场边上卖茶水补贴家用。四爷聪明勤快,总帮着跤场打扫场子,收拾板凳马扎子,深得摔跤师傅们的喜爱。时不时地有师傅教他两手儿,也是哄他玩儿的意思,没想到四爷认了真,又是天生的急健身材,脑子灵光,身手敏捷。四爷知道自己坯子小,斗力不占优势,就在快字上下功夫。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四爷练得苦啊。

到了十六岁,四爷下跤场,开始没少挨摔,可是没半年就摔出了名气,全仗着个快字。四爷十八岁那年,有个人找到跤场,说是听说你们这儿有个快跤手,想切磋切磋。来人比四爷高半头,身坯子大四爷一圈。

可是褡裢一穿,下场子一走跤步,对方就感到了无形的压力,四爷上步抢把,领劲,变脸,电石火光中就把来人给扔了出去。

来人心里不服啊,二次对垒,小心翼翼,心里琢磨着一力降十会,抓住你我就不松手,靠力气我也得把你扔出去一回。

谁想到这摔跤中的快就是破你的力,你想的再好,招数再高,一旦遇到快手,你的如意算盘就用不上了,因为人在突变中是本能在起作用,遇到来的力量,本能是抗衡,来不及想别的,对方的快完全就引领了你的力。

四爷抢把得手,一拽对方大领,向侧后用力,对方不由自主的向前倾身,四爷迅速变脸,右臂夹住对方脖子,趁对方向后抗的瞬间,借劲儿就贴在了对方身上,右腿掏了进去盘在了对方的左腿弯处,做了个停顿。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四爷这一连串动作完成,一停顿对方心里有数。赶紧松把退出两步,向四爷拱拱手:四爷仗义,兄弟心服口服。

看跤的师傅们心里也明白,四爷这条右腿要是跪下去,对方的左腿就得废了。

从此以后,四爷在天津跤场名声大振,人称快跤李四爷。

那个莽撞小子恋爱不成,恼羞成怒要不是碰上李四爷,就会酿成一场悲剧。

据说后来那小子来找过李四爷,磕头作揖的要拜四爷为师,四爷意味深长的说:我不能害你。

敬请关注慧谷拾珠客,奉献给您更多故事。

谢谢平台

其他网友回答

神话故事: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创造了人。古埃及神话中,人是神呼唤而生的。犹太神话中,耶和华创造了人。那么在中国古代神话中,人是如何诞生的呢?这归功于一个叫女娲的人身龙尾的女神。

相传大英雄盘古开辟天地之后,女娲就在天地间到处游离。当时,尽管大地上已经有了山川草木,有了各种低能动物、鸟、兽、虫、鱼,但仍然显得死气沉沉的,因为大地上没有高智商的人类。一天,女娲滑行在荒寂的大地上,心中感到十分孤独,她觉得应该给天地之间增添些更有生气、灵气的东西。

女娲滑行在大地上,她热爱树木花草,然而她更加陶醉于那些更活泼、更富有朝气的鸟兽虫鱼。把它们打量了一番后,女娲认为盘古创造天地算不上完整,鸟兽虫鱼的智力远远不能使她满足,她要在这天地间创造出比现有生命都更卓越的高级生灵。

女祸沿着黄河边滑行,低头看见了自己美丽的影子,禁不住的高兴起来。她决定用河床里的软黄泥按照自己的形貌来捏泥人。

女娲心灵手巧,不一会儿就捏好了好多的小泥人,这些泥人几乎和她一样,只不过是她给他们做了与两手相配的双腿,来代替龙尾巴。女娲看着,那些小泥人没有活力,动不起来,他相信总能有一个会活起来的,就坚持继续的做下去。

就这样一个接一个的做,做了九九八十一天,看到了成千上万的小泥人直立在在黄河边上,一动不动,女娲再看看自己的双手,其中的右手磨破了。

女娲右手指的鲜血无意中滴在了刚做好的几个小泥人头上,突然间,这几个小泥人活了起来,叫声妈妈!妈妈!女娲看到活了的小泥人,高兴的说:我的孩子啊。于是将右手指的流出的鲜血涂在其他的小泥人头上,凡是涂过手指血的泥人都活了,变成了一群能直立行走、能言会语、聪明灵巧的小生物,女娲称他们为人。

女娲的右手指血涂了一半的小泥人,接着咬破了左手指,左手指血涂在另一半的泥人头上,这部分也活了起来。滴入右手指血的小泥人比较温顺,滴入左手指血的小泥人比较活泼好斗。

女娲想让人类遍布广阔的大地,但她累了,照这样继续做下去,做得也太慢了,身上的血流干了也做不了多少。于是,她想出一条捷径,对小泥人进一步强化,让他们自我发展下去,在涂有左手指血泥身人上注入了阳气——自然界一种好斗的雄性激素,于是他们就成了男人;在涂有右手指血人身上,她又注入了阴气——自然界一种柔顺的雌性素,于是她们便成了女人。

这些男男女女的人们围着女娲跳跃、欢呼,给大地带来了生机。

大地上有了人类,女娲造人的工作似乎就可以停止了。但她又有了新的考虑:人毕竟是泥水做的,人总是会死亡的,怎样才能使人很好地生存下去呢?死去一批,小泥人的身躯就回归到大地,手指血回到了女娲自己的体内,周而复始的这样下去。再造一批,那就太麻烦了。

于是,女娲神就把男人和女人配成对。对造人工程进行了严格的分工,教这些男女们自己去繁殖后代,制造躯体担负养育后代的责任,手指血作为灵魂不再收回,留在天地间轮回。

由此,人要活起来就必须由男女造的躯体和手指血(灵魂)两种物质在不同的时空间相遇结合才具有生命力,从此人类就遵循这个永恒不变的模式延续下来。

也就是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走总是要去的,灵魂是永恒的,躯体是暂存的,人类就这样轮回繁衍绵延下来。

女娲赋予了男女造人的技能,考虑到在天地间男女所造的躯体不同。灵魂与躯体是两个非常陌生的物质,躯体与灵魂的结合必定不是一帆风顺的。

女娲的第一对男女造的第一个躯体和灵魂的结合是非常痛苦的,用了十月怀胎育成了一个躯体,在婴儿即将出生的那一刻,灵魂被奉命押送投胎而来,由于灵魂不适应这个陌生的躯体,排斥性非常的强烈。来到躯体中就想跑掉,押送人抬手一拳打在了婴儿的前脑门上(印堂中),灵魂想从后门逃走,押送人飞起一脚踢在婴儿屁股根上,这时候新生婴儿哇哇落地,哭着来到人间。

押送人考虑到灵魂与躯体的结合需要有一段时间的磨合性,就在婴儿的头顶上留下了一块硬币大小的软盖骨(老百姓称为天门盖或者叫寿命)。等灵魂与躯体相处一段时间有了感情适应了也就不跑了,这时候天门盖骨也就愈合了。所以婴儿出生便有这些特异现象留传下来。

这就是至今有很多宝宝一出生,头顶天门盖有两分硬币大小的一块是软的跳动的,屁股上或是屁股边缘,腰骶部及臀部,也可能出现在头、颈或肩部。都会有一块青色的胎记,有少许的是一片面积大小不等的胎记。都不是病态,随着时间逐渐的消失,是婴儿出生的特异表现,这就是女娲造人留下来的胎记。

其他网友回答

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安静,白天的自己,因为要工作,总要面对种种无法静心,如今的我已不再是初出江湖的青涩少年,不会再有焦躁和抗拒,更从容,就好像自己从高中一直有一句很喜欢的话一样:临乱世而不惊,处慌中而不乱,喜阴晴圆缺,笑傲风霜雨雪。我一直定位自己是骑士,就好像很火的美剧《权利的游戏》中一样,用骑士精神鼓励着自己保持信念,战场上英勇善战,开疆辟土。

然而因为喜欢安静,所以我更喜欢暗夜,下班回家,褪下戎装,只留一盏台灯,放着喜爱的音乐,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

晚上梳理了部分项目工作之余,看了篇旅游地产观察的文章,勾起了自己在丽江的回忆,那么不约而同的共鸣,丽江,彩云之南,绿水之畔,聚集着一大批可能比我们更有温度的文青,我想,很多人深爱这个城市并百来不厌的缘由,因为它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独特情怀,而从旅游地产的角度来说,这也正是每个地产情怀价值实现的核心体现,就好像西递宏村的写生,丽江的摄影,西藏的祈祷,乌镇的回忆,把具有情感归属实现的附加值深入到人心中,那么,我想,很多像我们一样的人,都很容易会被该旅游项目的一砖一瓦,一山一水,一树一花,屋檐上摇曳的风铃、碧蓝的天、清澈的湖水所感动,爱上了它给予我们个人价值上的满足,进一步,会更想生活在这个地方。

如果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分析房地产产品,那么住宅满足的是人们生理、安全以及尊重等基础几个层次的需要,看起来已经满足了人们大部分需要的同时,衍生出来的商业产品变成为了人们满足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那么旅游地产呢?是满足个人情感和归属需要吗?还是其它?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我可以肯定,喜爱自然山水的大多都有文艺情怀,在这些文青的心里,每个人都会向往着那么一个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安静和谐的世外桃源,这是一种价值情感的归属体现,那么如果再有点经济实力,遇到喜欢就爱。

最棒的旅游商业,也留得住钱,纵横交错的巷弄串联起不同业态有趣的铺子,人们可以停下来,喝杯摩卡,尝个小菜,听首民谣,然后住下来,看这小河流水,看着星光熠熠。

很多体验被载体化,它让目的地活了起来,让文化生动了起来,抓住的不是人们的口袋和相机,而是心,是美好的回忆,让人流连忘返的魔力。

其实无论是住宅、商业还是旅游产品,在做项目之前,在撇开经济目标和发展目标之余,你会从什么方面去思考着手呢?目标导向的人或许会从量化指标考虑,但是这往往容易急功近利,反倒不利;小骑想从上学时学的哲学角度考虑,因为我觉得这是指导我们工作的一个很好的思维方法,尤其是两次字:规律,所有的事物都有其本质规律,事物具有普遍联系性,抓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这些并不是死板的课本知识,是前辈经验总结出来的经验理论,我觉得很是适用,有助于工作和生活事半功倍,更高效,更舒心。当然我并不是唯心主义,也不是经验主义。

作为一个闯荡江湖的文艺青年,我希望,在说起自己做过的每一个项目时,可以让大家第一反应想到的不是房子,不是项目是市场第一,更不是小骑曾经在这里做过,而是小骑曾经为了宣传项目拍过的美景、写过的软文、设计过的画面以及投入的激情和感情,就好像你游走在小骑导游的一个梦想旅游地,看得到的,精彩纷呈;闻得到的,五味杂陈;听得到的,曼妙天籁;吃得到的,唇齿留香;触的到的,质感细腻;有很多有意思的景点,有很多有格调的文艺,更能汇聚一群有情怀、有故事、有共鸣的知己,爱看我写的粗俗的文字,人生得以如此,足以。

其他网友回答

我的老家在河北武安下面一个小村子。抗战时期,是刘邓大军司令部所在地。

村边上,有一座光秃秃的药王山。说是山,却几乎没有植被。药王山上有一个药王庙,供奉着一位药王。

传说得病的人虔诚求药,就可能会得到药王的赐药。

这个传说由来已久,有很多的信众,也有很多人慕名来药王庙求药。

那一年,我25岁。从南方回老家探亲。

大娘看我身体单薄,虚弱。晚饭后坐在院子里聊天时,就跟我说起来这个传说。

我当然不信这种捕风捉影没有由来的荒诞之事。但是好奇心骤起,加上在老家每日里都无所事事,真正无聊。就拉着大娘让她带我上山去逛逛,也去求求药。

恰好,第二天就是黄历上说的宜问病求药的日子,大娘答应带我去走一趟。

第二天八点左右,太阳已经高升了。大娘拿了一张黄裱纸,让我自己折叠成一个小纸包。然后双手互握,把纸包严严的压在手心之间。

一路上山,药王山是一座光秃秃的小石丘,走不多久就到了山顶。

一座非常简陋的土石搭建的像土地庙一样小小建筑。里面供奉着一座披着红披风的彩塑神像。神像前一个小小的案子,满是香灰。一个旧旧的香炉上歪歪斜斜插着供香燃尽后的细竹签。

我按照大娘的指点,跪在稻草编就的垫子上,把黄裱纸包恭恭敬敬的放在案上香炉前,点起三支香,叩了三个头,心里默默念着求药王赐我灵药。

之后再互握双手,把黄裱纸包压在手心,和大娘一起回家。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到家,大娘拿了一个碗,舀了小半碗水。我们家院子里就有一口水井,日常都是直接用明矾沉淀后烧开晾着。

我小心翼翼就着水碗,慢慢打开纸包,里面居然有两粒细细小小的黑色小点。太让我惊讶了。

大娘说这就是药王赐的灵药,这个药不是所有求药之人都能得到。我把小黑点放进碗里,他们在碗中上下沉浮着。我闭上眼,一口一口喝着水,直到喝完。

说来也怪,之后身体不再像以前那么虚弱,也不像以前那样经常得病了。

那个黑点点究竟是什么呢?

真的是药王赐我灵药了吗?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啊。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底部广告位PC端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底部广告位手机端

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