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监狱犯人有哪些故事?
优质回答:
讲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那不是教育,是少管所。年轻气盛的我,帮朋友的忙,捅伤了一个学生,不出意料的进了少管所。
监房每间十二个人,昏暗暗的,古惑仔老多了的我,很自豪的走了进去,我坚信着弱肉强食,刚进去我就做好了准备,把牙刷磨的尖尖的,如果有人敢欺负我,我就让他尝尝我的厉害,事实也是如此,少管所和监狱一样,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当我用牙刷划开一个人的小腿后,没人敢惹我了。
少管所没有体力劳动,都是做一些手工活,我做过中国结,也糊过火柴盒。每顿只有一个菜,一天有荤菜第二天保准没有,每天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在里面混着日子。
不要去相信影视剧里的情形,那里没有欢乐,更没有希望,你唯一的期盼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出去,然后再也不回来。当然如果你不幸进去了,千万不能软弱,那样的话,你会被同伴把仅有的一点期盼也剥夺掉,监狱是一个你走不出的丛林,一但进去,就只能遵守丛林法则,怜悯同情会变得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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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犯人有哪些故事?
说一个罪犯脱逃的故事。
某监狱一个罪犯,自以为头脑很聪明,虽然管教警察几乎天天在讲脱逃的后果,但是他已经走火入魔,非逃不可。
经过充分准备,这个罪犯撬开下水道的盖子钻了进去,然后又把掀开的盖子原样放好。大约二十分钟以后,监区发现少了一名罪犯,遂立即报警并全面排查。按说,目前监狱从宿舍到最外一层大门有十几道封锁,一般情况下不太可能有人能跑的出去,但是反复清点查找就是没发现他的影子,也没发现什么痕迹,追逃队伍于是向外围扩展。
这名罪犯起初想的简单,从下水道很快就能逃出监狱外面,恢复自由。但是他进去以后一看才傻了眼。原来下水道里边不远就是一道铁栅栏,铁栅栏用的钢筋有六十毫米直径,徒手根本不可能破坏,自己手无寸铁,估计破坏一道铁栅栏需要好几天,从目前位置到监狱墙外,至少有十几道隔离栅栏,不用说自己根本没有可能从下水道跑出去。而且下水道里边臭气熏天,也不可能长时间坚持。
结果过了三个小时,这名罪犯老老实实地原路返回,被同犯发现后,报告值班警察,立即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了禁闭室。
后来这名罪犯在禁闭一个月后回到原单位。其脱逃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加刑,但是已经积累的积分全部清零,降到最低等级严格管理,相当于加了两年多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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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名在“监狱”里服刑的犯人都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其版本之多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每当我们提起“监狱”一词自然就会想到在里面服刑的犯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其实也不尽其然为什么这么说,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两起比较典型的案例,阅过之后你必会感到不可思议并对在“监狱”内服刑的犯人有一个新的认知。
1987年~1995年,笔者曾在东北某劳改支队(监狱)从事管教工作。作为一名管教了解他们(犯人)的案情刑期以及“家庭状况”是我们的必修课。只有掌握了这些“犯人”具体情况才能着手制定对其(犯人)进行劳动与思想改造方案。
下面我就为读者讲述一个(原)派出所所长的故事吧。
此人家住辽宁曾任职某乡镇(原)派出所所长因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阅到此作为一名旁观者你一定会感觉到不可思议,做为曾经的一名执法者为何会犯有如此低级的错误?其实这也不难理解,早在八九十年代打击“卖淫嫖娼”的力度也是蛮大的,对于被抓现行者(卖淫嫖娼)多以拘留或者是罚款形式给予处罚。
有一天这位(原)派出所所长“米某贺”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酒店内有人嫖娼(性交易),这位“米某人”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便将犯罪嫌疑人抓捕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据他本人(米某贺)介绍,亦或是鬼使神差或者是酒精在体内作祟,由于在那个年代对警务人员喝酒的管理制度并不是很严格,于是他便与“卖淫女”达成了一项协议,并承诺其(卖淫女)事成之后就放其回家并不给予任何处罚。但令犯罪嫌疑人(卖淫女)没想到的是“米某贺”在满足自己的欲望之后却将犯罪嫌疑人(卖淫女)押送到了当地某“看守所”进行羁押。也正是由于这位(原)派出所所长一系列的神操作毁了自己的前程。我国刑法中对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如下: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是以其它形式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的人均以“强奸”罪论处。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并致人伤残或者是死亡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纵观以上情节也就是说这名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米某贺)属于量刑适当 完全符合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但这名犯人在服刑期间始终向法院提出各种“申诉”理由,并请求法院对其进行“从轻减轻”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但时隔半年法院为其下达了一纸终审裁定书:
法院终审裁定认为罪犯“米某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并责令其“停止申诉,安心改造”。
由此我们不能看出任何抱有“侥幸心里”肆意逾越法律红线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上回答均为真实“案例”绝无任何夸张成分。如有不同看法或某种质疑请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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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个故事
第一次在检察院实习的时候,接触的第一个案件,三男一女容留卖淫,其中女孩除了容留卖淫还有自己卖淫的行为。
第一次在看守所跟着去提审,讯问完毕以后,检察官问她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她就问我们能不能跟她妈妈联系一下,然后开始哭诉她的故事。
她说她是一个大专学生中专升大专一边考试一边去工厂上班,希望给她母亲减轻负担。但是后来工厂的工作太累了她就悄悄辞职了,结果玩的麻将馆里的小姑娘就问她要不要一起上班,当时她知道这个小姑娘是卖淫女,但是在利益诱惑之下,她去了。后来发现确实来钱快,就在这一行一直做下去了。后来她“上班”的发廊被抓了,于是她就拉了几个一起“上班”的姑娘,跟几个姑娘的男朋友入伙开“发廊”。结果当然是被抓咯然后开始哭诉她努力给她母亲寄钱,瞒着她母亲,骗她母亲说自己过得很好在市里做销售赚钱多。
直到她进了看守所里,她的男朋友不管她了她才让警察蜀黍告诉她母亲。
她的母亲也跟通知的警察说她从小到大是个乖乖女,一直很听话很孝顺。年纪还小难免犯错,希望从轻之类的。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这是一个孝顺女儿误入歧途,将来一定改过自新的故事??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我跟第一次提审的实习生妹子聊天发现。我真是图样图森破@( ̄- ̄)@实习生妹子跟我说她第一次去提审的时候 嫌疑人全程态度嚣张一副满不在乎的态度。。。直到向他们问了刑期以后吓cry
实习生妹子说的是不算各种减刑情节的刑期。
然后各种变脸马上示弱开始打温情牌。
然后第二次提审的时候换了我跟检察官去,大概是看检察官是跟她母亲差不多大的女性所以又打了一遍温情牌。哦但是人家见多了根本不吃这一套啊!!!
后来跟检察官讨论过,她问什么要卖淫?
为什么要容留卖淫抽成?
明明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卖淫的四个姑娘都不超过二十岁,最小的才17。
而且她哭诉的感情也不像假的。可能每个人都是复杂的,一边孝顺母亲,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做。一边又受不了来钱快,不用辛苦劳动的诱惑。我相信她是个孝顺的女儿,但是把这种孝顺故意展示给检察官看来获取同情我并不能认同。这个故事不算感人,我也无法说出心中到底有什么感觉,有时候觉得可惜,有时候觉得自作自受,有时候又觉得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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