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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民军

第二次世界大战

战后

蒙古人民军(蒙古语:Монголын Ардын Арми)是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军队。

蒙古人民军以1921年3月18日作为建军日。其前身是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领导的牧民游击队。1921年3月1日举行的蒙古人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合并所有游击队,建立“蒙古人民军司令部”作为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苏赫巴托尔担任总司令,乔巴山担任政治委员。同年3月13日开会决定,将游击队改编成正规军,当时的蒙古人民军有400余人,编为4个团。1921年3月18日,蒙古人民军占领了恰克图(今名阿勒拉坦布拉格),自此将3月18日定为蒙古人民军建军节。

1921年末,蒙古人民军将原先的团改成骑兵旅,实施旅团制。政府同时公布法令,在18岁至25岁的男子中间实施义务兵役制。1924年至1934年间,经苏联帮助,蒙古人民军建成空军、坦克、炮兵、通讯等等军兵种。1935年至1936年,蒙古人民军在苏联红军的支援下,先后多次击退侵犯蒙古人民共和国东部边界的日军。1939年5月又击退侵犯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日军,1939年8月蒙苏联军在诺门罕战役中对日军发动全线进攻,毙伤日军5.5万余名。1945年8月10日,蒙古人民共和国对大日本帝国宣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蒙古人民军进行了大规模裁军,到1960年时已不到1万人,较1945年减少将近80%。国防开支比重从1945年时占蒙古人民共和国总预算的44.4%下降至2.9%。后来,蒙古人民共和国又扩充蒙古人民军,1964年时总兵力已达到1.4万到1.5万人。1972年,蒙古人民军的总兵力已达到4.7万人,其中有陆军2.8万人,公安部队1.8万人,空军1000人。

1963年起,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苏联红军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内长期驻扎。1963年7月,苏联与蒙古签订《关于苏联帮助蒙古加强南部边界的防务协定》。大批苏联红军根据该协议进驻蒙古,在蒙古各地兴建军事基地及设施。蒙古人民军作战部队中,营以上、边防总队以上均设有苏军顾问。蒙古人民军的各项制度完全同苏军相同,装备完全采用苏联式装备。

蒙古人民军的最高统帅是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国家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国防会议。蒙古人民军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国防部,下设有总参谋部、政治部、干部部、后勤部、军训部、陆军部、空军处等单位。

1985年,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军费开支是2.33亿美元。1990年3月,苏联政府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达成协议,驻蒙古的苏军将在1992年全部撤出蒙古领土,主要作战部队将在1991年全部撤出蒙古领土,保障撤离物资的部队将在1992年全部撤出蒙古领土。

1992年,蒙古人民共和国更改国名为蒙古国,军队改组为蒙古国武装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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