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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怎么处理侮辱诽谤

侮辱、诽谤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由被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处理,如果法院受理后提供证据困难的需要公安机关协助 。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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