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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李朝职官表

李朝的官职系统继承丁朝与前黎朝的制度,受到中国宋朝官制的影响,同时也具有越南自己的特色。

李朝爵位初期仿照中国制度,皇帝下有“太子”(储君)、“王”(皇帝兄弟、子嗣)、公主(皇女)、列侯(宗室、功臣)、关内侯(有爵禄不能世袭)。从太宗时期开始,出现了新的越南式爵位,如“大僚班”、“亲王班”、“内明字”(明字、类类似中国古代的伯爵)、“内上制”等爵位,授予高官显贵等。

李朝的官职分文武班,

根据阮朝时期的《钦定越史纲目正编》所言的官阶有所不同该书认为:

李朝在地方各州设有州牧,掌握军政权力,如谅州牧、峰州牧、乂安州牧、渭龙州牧、广源州牧等;级别低于州牧的长官为知州,如李太宗命威明侯李日光知乂安州;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州长官为首领,如真登州首领、富良州首领等。

李朝效法唐宋,建立了自己的散官体系。见诸记载的有开府仪同三司(文散官)、特进(文散官)、光禄大夫(文散官)、朝奉郎(文散官)、承直郎(文散官)、奉议郎(文散官)、承信郎(武散官)。勋官见于记载的只有上柱国,获得这一称号的有李常杰、杜英武等。

自从前黎朝卧朝帝以来,越南的官职制度“一依于宋”,李朝和宋元丰之前的官职有一定对应关系,同时也继承了丁朝和前黎朝的官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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