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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像物等级委员会

映像物等级委员会是大韩民国公共组织,负责审查电影、录像带和电视内容,同时管理广告和演出。通过分级系统,映像物等级委员会可为韩国境内的电影电视观众提供有效分级信息,并保护儿童免受有害与不宜内容的影响。该组织于1966年成立,原名“韩国艺术文化伦理委员会”,1976年更名为“韩国公演伦理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韩国公演艺术振兴协议会”。1999年6月更名为“映像物等级委员会”。

1966年1月,韩国艺术文化伦理委员会成立。

1975年12月,由于《表演法》修订,机构解散。

1976年5月,复设韩国公演伦理委员会。

1979年4月,开始办理电影分级业务。

1981年5月1日,开始办理录像带分级业务。

1985年7月,开始对进口的外国电影、预告片和商业广告分级。

1986年2月,更名为韩国表演艺术伦理委员会。

1988年12月,由于当时人们的批评,停止对戏剧等舞台表演进行分级。

1989年1月,仅就是否观看青年观众的舞台表演进行了协商和审议。

1993年7月6日,启用新的媒体分级服务(8月9日开始办理相关业务)。

1997年10月,改组为韩国公演艺术振兴协议会。

由于1999年6月《表演法》的修订,更改为目前名称。

根据2006年10月30日《游戏产业促进法》修正案,游戏评估委员会从映像物等级委员会分离并改组为游戏物管理委员会。但仍使用此名称。

2013年9月5日,总部迁移到釜山市海云台区赛腾城。

分级根据电影、录像、演出和广告内容确定。演出内容分为“全年龄”“青少年不宜”或拒绝分级。广告通常分为全年龄或拒绝分级。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被映像物等级委员会审查:

映像物等级委员会给予通过审查的电影以下分级:

映像物等级委员会于2021年1月1日更新了分级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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