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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刚

于志刚(1973年5月-2022年5月3日),男,汉族,河南洛阳人。1996年12月加入***,2001年7月参加工作,***法学家。

于志刚高考成绩河南省前三,1991年至2001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硕博连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出站。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担任刑法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同年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他妻子与他本科同班、研究生同校。

2018年3月18日,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遭到罢免。

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于志刚进行了双开处分: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2022年5月3日,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溢血逝世,受贿案终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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