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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矛

丁矛(1968年11月9日-),男,四川绵阳人,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六四事件学生领袖,1992年4月,因“社民党”案被捕,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987年,丁矛毕业于四川绵阳中学,考入兰州大学哲学系,在此期间成为六四事件学生领袖。1989年7月被兰州市公安局抓捕,后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逮捕,1990年5月被免于起诉,予以释放。

1992年4月,因“社民党”案被捕,1995年4月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99年4月出狱,同年被兰州大学开除学籍,回到家乡四川成为企业家。

2011年2月19日晚,因在网上转载网传的“茉莉花集会”信息,丁矛被成都市警察拘留,同年3月28日,被绵阳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被羁押286天后,于同年11月28日被释放,改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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