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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协力农业

社区协力农业(英语: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简称CSA)是一种农夫与消费者之间共同承担风险的“协议与承诺”,消费者在产季开始之前先缴“会费”给农夫,作为购买种子、农具、肥料…等经费,而农夫则承诺以友善土地的方式种植,并将收成与会员共享。

消费者除了参与部分农事,了解自己所吃的食物的成长过程,并与社区农夫认识、互动,所缴的费用是对农夫与土地的支持,并承担了收成不管好或坏的风险,也就是,丰收拿得多,欠收则拿得少。消费者以资金承诺农夫,而农夫则以健康的农作回馈消费者。

它是一种另类的农业与食物分配的社会经济模式,可以让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分担农业生产的风险。该模式是公民农业(英语:civic agriculture)的一支,它的总体目标是透过当地市场加强社区意识。

作为订购的支持者(subscribers),每周或隔周就会收到一箱农产品或其他的农场商品,这包括当季的水果和蔬菜,也可能是干货、鸡蛋、牛奶、肉类等。通常情况下,农民会透过发送周报或电子报介绍农场的情况,邀请他们一起参与收成,或举办农场开放活动来培养农场与订户的关系。有些 CSA 提供劳动贡献,以代替部分订够的费用。

CSA 一词主要用于美国和加拿大,但各种类似的生产和经济子系统在世界各地都在使用,在奥地利和德国称为 Solidarische Landwirtschaft("Soliadrity farming"),在英国则是称为“蔬菜箱计划”。

美国农业部(USDA)对“社区协力农业”的界定为:“基本而言,社区协力农业,包括一个致力支持某一农场营运的社群;而这农地,也在法定上或精神上,成为这社群的农园。在其中,生产者与消费者相互支助,共同担当粮食生产的风险及丰收。农园或菜园的成员或股东,事先支付农场营运预估的费用及农民的薪资。他们的回报是在整个生长季节中,农场收成的一定分量,以及与土地重新连结而来的满足。成员也分担因天灾、虫害等而欠收的风险。”

而罗萍·凡恩给的定义则是:生产者+消费者+每年长期的承诺=社区协力农业+无限的可能。

“社区协力农业” 一词是 20 世纪 80 年代在美国东北部产生的,受到鲁道夫.斯坦纳生物动力农法思想影响的两位欧洲农民,瑞士的 Jan Vander Tuin 和德国的 Trauger Groh,在 80 年代中期将这个农法带到了美国,而“社区协力农业”这个词汇则是范德.图恩(Jan Vander Tuin)所创。

此一影响导致了 1986 年两个 CSA 的创立:大巴灵顿的 CSA 花园,由 Jan Vander Tuin、Susan Witt 和 Robyn Van En 在马萨诸塞州建立;坦普尔-威尔顿社区农场是由安东尼.格雷厄姆、特劳格.格罗和林肯.盖格在新罕布什尔州建立 。

大巴灵顿的 CSA 花园一直在一起,直到营运到 1990 年,后来,许多成员离开,成立了马海威丰收 CSA。最初的创始人之一罗萍·凡恩在美国的 CSA 运动中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并在 1992 年成立了北美 CSA 协会。坦普尔-威尔顿社区花园至今仍然继续运作,它是威尔顿社区的一个重要成员,并且获得州、联邦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挹注。

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日本就出现了一种名为 Teikei 的类似模式。同样,阿拉巴马州的农业教授 Booker T. Whatley 博士也在 20 世纪 60 年代就倡导了 Clientele Membership Clubs。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社区协力农场在整个北美成长茁壮,主要是在新英格兰、西北部、太平洋沿岸、上中西部和加拿大。根据美国农业部 2007 年的资料,北美现在至少有 13,000 个 CSA 农场,其中 12,549 个在美国。CSA 的兴起似乎与美国环保运动意识的增强有关,此外,CSA 在城市环境运动中也很流行,例如:纽约市反饥饿联盟的 CSA 专案,该专案帮助社会福利服务不足的社区。目前,最大的 CSA 农场是加州卡佩谷的卡佩公司,该公司在 2010 年,每周向 13000 名顾客提供蔬菜箱,并在 15 个农夫市场销售,经营一家零售店,并向餐馆提供特别订单。

总部设在法国的 Urgenci,则是帮助欧洲、地中海和西非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建立网络。

中国在 2000 年代末发生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丑闻后,CSA 被引入中国。据估计,到 2017 年,中国有超过 500 个 CSA 农场。他们一直是中国有机和生态农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中国的 CSA 农场主人、研究人员和民间社会组织每年都会举办全国 CSA 研讨会,这个研讨会自 2009 年开始举行。

台湾在 2008 年,旗美社区大学举办第七届的“社区教育与农村发展工作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以社区协力农业(当时的翻译名称为“社区支持型农业”)为主题,邀请美国另一位重要的 CSA 推手伊丽莎白.韩德森(Elizabeth Henderson)以“社区支持农业(CSA)的精神”为题,发表主题演说,这应当是 CSA 传入台湾的重要机缘,此后,伊丽莎白.韩德森于 2010,2011 年,两度拜访台湾。

另外一提,女性劳动力参与农业的增长大部分是在“男性主导的传统农业领域”之外,然而,在社区协力农业中,妇女占农场经营者的 40%。

在不同的国家,社区协力农业系统往往有自己独特的面貌,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伞状组织(umbrella-organizations)联系着这些农场。在美国,政府的 SARE 计划为研究和教育的专案提供资助,以促进可持续农业实践,CSA 也是资助对象之一。

在德国和奥地利,CSA 团体于 2011 年成立了联邦 CSA 农场网络(Bundesnetzwerk Solidarische Landwirtschaft)。

CSA 借由另类的市场机制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直接的连结,让会员和农民共同承担耕作的风险。美国第一个 CSA 模式的目标是让生产者和消费者平等地进入市场,以公平的价格和工资进行交易。

除了农产品本身,消费者也愿意为诸如:生产透明、环境管理、生产者关系…等方面来付费,这样的市场机制会拥有一种“经济租”的收入~消费者愿意支付额外的费用,愿意为产品以外的东西以及产品本身的投入付费。

尽管这些另类的市场机制得面对更大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但它们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他们能够收取“经济租”。

CSA通常专注于为当地社区生产高质量的食品,通常使用有机或生物动力耕作方法,以及共享风险的会员营销结构。这种农业的运作,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程度比通常要高得多,这导致了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核心设计包括发展一个有凝聚力的消费者群体,他们愿意资助整个季节的预算,以获得优质食品。该系统在消费者如何支持农场预算以及生产者如何提供食品方面有许多变化。CSA 理论认为,农场越是接受整个农场、整个预算的支持,就越能专注于质量,减少食物浪费的风险。

今天,美国的社区支持农业农场有三个共同特点:

虽然 CSA 的运作因农场而异,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但这三个特点却一直保持着。CSA 的运作还依赖于四个实际安排:

在这样的基础上,发展出来四种主要型态的社区协力农业:

在大多数早期的 CSA 当中,都存在一个核心成员小组,这个核心小组的成员帮助决策和经营 CSA,包括营销、分销、行政和社区组织功能。有一个核心成员小组的 CSA 是最能够获利,并且成功的,然而,在 1999 年,72% 的 CSA 没有一个核心成员小组。有核心成员群体的 CSA 作为农民股东合作社运作得更成功,而没有核心成员群体的 CSA 则更多地依赖预先订购,而这几个类型当中,股东/订户的 CSA 运作得最为突出 。

美国的社区协力农业受到奥地利哲学家鲁道夫-斯坦纳的思想影响很深,他提出了人智学和生物动力农法。坦普尔-威尔顿社区农场利用他的思想发展了 CSA 的三个主要目标:

自 CSA 开始发展以来,其数量和规模都在增加,而在意识形态上也发生了变化。虽然,最初的 CSA 和目前的一些 CSA 仍然是以哲学理念为导向,但今天大多数 CSA 是以商业为导向,社区支持的农业主要被看作是一种能够获利的营销策略。

这样的趋势导致了三种基于意识形态的 CSA 类型:

CSA 的分享份额(shares)最初主要是由农产品组成。近年来,份额已多样化,包括非农产品,包括蛋、肉、花、蜂蜜、乳制品和肥皂。通常,份额以全份额和半份额出售,前者供 2 至 5 人食用,后者供 1 至 3 人食用。在美国,每季价格从 200 美元到 500 美元不等。全份额售价为 400 美元,半份额售价为 250 美元。份额价格主要由生产的间接成本决定,但也由其他 CSA 的份额价格、生产的可变成本、市场力量和社区的收入水平决定,更有许多 CSA 设有付款计划和低收入赞助选择。

份额以几种不同的方式配送,最常见的是每周分配。大多数 CSA 允许在农场取货,也可以透过区域配送,直接送到家庭或办公室、市场、社区中心或是教堂,例如:纽约州北部的新“农夫市场”在网上接受订单,并有一些农民将该周的份额送到某些地区的一个中心点,由管理人员进行配送。

CSA 以不同的方式推销他们的农场和配菜,也运用不同的管道,让他们的销售工作多样化,增加订阅量。CSA 也利用当地农贸市场、餐馆、农场内零售、批发给天然食品店、批发给当地杂货店等。

CSA 遇到的一个问题是生产过剩,所以 CSA 经常以配送份额以外的方式出售他们的农产品和产品,通常情况下,CSA 农场也在当地农夫市集出售他们的产品,而多余的食物有时会送给食品银行。

许多 CSA 农民会利用消费者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紧密关系,让消费者知道食物的来源、谁参与其中,并有特别的机会获得食物,这样一来,消费者愿意支付更多的费用(如果这使价格高于生产成本,就是一种经济租金)。然而,有些参与社区协力农业的农民并没有真正经验到他们想像中参与这种另类市场模式的经济效益。Galt 在 2013 年对 CSA 农民的一项研究中发现,许多农民对他们的商品收取的费用和价格低于能为他们所需的经济保障,这项研究表明,由于低估了他们的费用,以及为了抵消 CSA 产品的高成本,让消费者更容易负担,农民的收费可能低于他们赚取公平工资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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