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网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现实中,进行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主体一般是出让人和受让人,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必须要由哪一方履行通知义务,但实践中往往是由债权人及时的来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由谁通知的法律规定?债务转让通知义务?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的通知通过什么方式?债务债权的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权转让通知以诉讼为通知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是否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人?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底部广告位PC端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底部广告位手机端

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