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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兼得

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金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

工伤赔偿和经济补偿兼得吗?劳动赔偿金和补偿金可以兼得吗?工伤补偿和保险赔偿可以兼得?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是否兼得?劳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是否可以兼得?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可以兼得吗?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经济赔偿和赔偿金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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